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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摸女孩:一位戀童者的告白(Touching Young Girls)
Norbert de Jonge (2003),Witt 翻譯,何春蕤校對



如果能自己決定要愛上誰,那麼一切都會簡單很多,但是也都將不再奇妙。

我二十歲的時候愛上了一個叫做 Sara 的十歲女孩。

在那之前我從來沒有談過戀愛,因此那是個特別豐富生命的經驗。我不斷的想著她,想盡量多跟她在一起,而她的快樂變成了我的快樂泉源,我比以前更喜歡音樂,甚至開始寫詩,這是我從未預料到的。其實我十二歲的時候就已經知
道自己對年輕女孩有著性和感情方面的興趣,但是一直盡可能技巧地壓抑或忽略這樣的傾向,畢竟,好公民就該如此。二十歲的我也試著以這種方式處理對Sara的感情,為了對抗我對她的愛意,我甚至必須刻意培養對她的恨意。這好像是要自己摧毀內心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決心停止這種無意義的掙扎,我想,該是時候盡力表達我對年輕女孩們的感覺了。

每次看到媒體報導戀童的強暴犯以暴力和專橫侵犯兒童時,我就覺得非常痛苦。對我來說,那種行為很清楚的根本不可能來自愛的感覺,而我對年輕女孩只有愛的感覺,完全沒有惡意。不過,就算沒有惡意,我對她們的感覺還是不太
尋常。是我心理有問題,還是我和大部分人不太一樣?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就必須瞭解我為何經常被女孩吸引,特別想和她們有肉體接觸。我不是唯一想知道答案的人,可能有很多人也不能理解為什麼有人會有那方面的情感,因此我這樣的情感的確帶來一個不容錯失的機會,我可以寫一篇文章談論為何女孩會吸引我以及我自認為何對她們有感覺。藉由這篇文章,我想讓大家理解那些大部分人不曾經驗的的情感。

九歲時,我在淋浴時嘗試了自慰的動作,我曾經看到同學也這麼做。一開始我並不瞭解那軟趴趴的東西能做什麼,可是當它變硬時我就開始瞭解了,我繼續做而且達到了高潮,雖然沒有射精,但感覺很好,後來我就定期自慰,不但為了愉悅的感覺,也抒解了性的衝動。國小最後那幾年,我對所有的東西和所有的人(包括我的老師和家人)都感到性衝動,一切事物都充斥著情色的能量,而我幻想著和他人進行所有可能的性愛場面,從愛撫到口交都有;那時的幻想中總是有個成人出現,開始性愛接觸,然後我們共同盡情享樂。我的身體極度渴望性愛,如果得不到滿足,就沒辦法集中精神,那時候的性衝動甚至比現在更強烈、更混亂。我厭煩自己太年輕而處處受限,真的很想和街上所有的人發生性關係。

事實上,我那時不斷找方法和人分享我的性,以確認自己的情感。我想要直接感受年長者的慾望,這樣才能瞭解人家在和我互動時是怎麼樣享受性愛的。要是能夠引發對方的渴望,要是我小小的身體能夠在大人身上喚醒強烈的激情,我就會感到驕傲與快活,我會非常樂意被人輕柔愛撫。然而,性愛雖然很棒,大家卻都很隱諱,沒人肯給我跡象告訴我他們有性愛生活。有一次我甚至裸體站在窗前,尋找任何有反應的人,我以為或許可以用這種方式喚醒人們,搞不好他們
就會開誠布公的和我討論性愛。但是後來什麼都沒發生,我只好慢慢適應。顯然,小孩不能有性愛,我決定保持沈默,等到長大以後再來說這件事。

從幼稚園開始我就厭煩校園生活。學校裡雖然有朋友,但是我覺得自己好像被困在一個嚴謹的系統裡,沒有討論的餘地;大人都不太願意聽我說話,跟他們作伴實在是不可能的。那時候,我們總是集體完成指定的功課,至於為何要學
習那些事物,或者那些事物之間有何關係,都不是需要討論的事情,沒有辯論的空間,也不需要反思個人的價值觀或看法。我們做了各種腦力練習,常常互講八卦,但是沒人討論事物的整體性與微妙性。我們的教育系統並不承認孩童的獨特性與能力,標準的學程與評分系統只鼓勵競爭,卻制止了孩童的情感發展。

我的父母很和藹也很關切我,大概因為他們都是老師,他們只鼓勵那些符合社會要求的行為,所以和他們也沒什麼可以討論的空間。尤其對我的母親來說,符合社會標準與社會價值的行為是最重要的,她不但自己努力地達到標準,也努力使別人這麼做,特別是她的兒子,或許部份是想證明自己是個好母親吧。

我徹底厭惡這種行為取向的教育方式,學校裡就是這樣的;我總是想跟她說清楚事物之間有其相對性,但是後來總是發現無法和她對話,就像無法和學校裡的人對話一樣。她的缺乏彈性對我而言是一種不同情的態度,她不能理解我的批評和討論,因為她總是想著要按成規辦事,而這正是問題所在。就那些和學校及我父母相關的經驗來說,要我等到成熟一些再談性的事情實在是不可能,因為我隨時隨地都會和他們衝突。即使他們認為我的批評不當,我還是不斷的抗拒他們。

從十二歲開始,能吸引我的主要都是年輕女孩。她們總是泰然處之,瞭解事物間的相對性,心態上比較有彈性,偏見也比較少。她們之所以能吸引我,是因為她們有活力、好奇、自發、有理想、有誠意、熱情、友好、富想像力、有個性、而且真誠。在情緒方面,我不認為孩童的天性就是成人已經喪失的那些幼稚、缺乏經驗、無知或其他「無意義的特徵(non-characteristics)」。年輕女孩清亮的大眼睛以及女性特質的肢體語言很容易地就讓我沈迷其中。


相較之下,成年女人對我來說就缺乏真誠。她們早就調整適應一般的成人觀念,在個性上變得很不直接、不自發、不開放。透過社會建構與行為符碼,許多女人都成為自我形象的奴隸,一旦不符合這個形象就覺得不自在,而這個形象可能來自模仿廣告裡的某種女性形象。西方女性可能因為自我情緒控制而變得比較獨立而堅強,但是對我來說,她們也失去了迷人的魅力。

孩童天性就是性的動物,自我探索與自慰都是很正常的,他們不一定有意識的想達到高潮,但是他們也注意到撫摸、愛撫、摩擦性器官可以產生愉悅的感覺。我知道我小時候是非常有意識的玩性的,但是大部分人都不太記得自己小時候的性冒險。難道他們都把它壓抑下去了?還是必須先有自覺,才可能開啟自我的記憶?或者,這種情感在青春期時太過強烈,以致於小時候的事全都不算什麼了?不管如何,人們都認為兒童和性扯不上關係,但是這其實要看個人如何看待性這檔子事。我個人的觀點是,性很美好,是愉悅、力量與靈感的來源,是愛的表現,是性衝動的愉快釋放,因此,性和兒童是完全相容的。

我覺得大家都低估了也輕忽了孩子們豐富的情感。例如,孩子們之間的愛情總是被認為只是青澀戀情而已。事實上,孩子們其他的情感也往往被成人嗤之以鼻,例如許多成人非常訝異,發現孩子可能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感到憂鬱甚至有自殺傾向。我最討厭的就是成人以為只要用幼稚的方式來表達自我就可以和孩子溝通得更好。

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在尋找一個可以分享性的成年人:她可以做我的伴侶,她瞭解我為何抗拒教育系統,她瞭解我為何總是用懷疑和批判來看待別人對我的要求,她會看重享樂,高過努力奮鬥。而現在,我發現自己已經變成這樣的成年人了。當我想要撫摸年輕女孩時,那通常不是為了要滿足肉體上的衝動;那不是一種難以控制的衝動,而是自然抒發我對她的愛戀。我認為肉體的親密對她而言也是愉悅的,因為她可以更強烈的經驗到我的愛、我的溫暖以及感情。我所說的肉體接觸並非完整的性交,而是千萬種不同形式的情色遊戲,例如貼近彼此、相互擁抱、愛撫、亂搞、搔癢時的相互愉悅。在那些時刻,她會接收到我誠摯的、尊重的愛,而我對她身體的肯定和欣賞,也可以造就她健康的情緒與性愛發展。

肉體接觸可以讓孩子瞭解自己有能力發展美好的愛,同時也表達孩子和成人之間的基本平等。孩子們認識到,打破人際的一般距離可以是愉快的,而且和家庭之外、不帶父母權威的成年人接觸,也可以是有趣的。我或許一開始是陌生人,但是我可以給女孩們善意的安全感,給她們友情,也透過我的知識來給她們支持。這個交往可以給她們機會,學習如何多接受身邊的陌生人,而不要一味的恐懼他們。

我沒有理由假設上帝的存在,但是我不會剝奪別人賴以生存、安身立命的信仰。可是我同時也發現,大部分宗教都很狹隘封閉,因為它們相信只有一個全知全能的道德神祇供人膜拜。對很多信徒來說,他們的神比周遭的人有價值得多,這種信念促使他們痛恨那些不信神的人,這也就難怪有些人開始尋找並追隨全知全能大神的人間代理人(如Saddam Hussein)。但是信仰對人們最危險的影響就是對肉體歡愉的壓抑。這種教條總是強調心靈與肉體對立,因此造成了人們對肉體歡愉的恐懼。出於宗教信仰而對享樂的壓抑,在歷史上由來已久,性與愛被分裂開來:性行為與性感受的自發與不可控制被視為罪惡,被視為人神間不協調之證據,有時候肉體歡愉甚至被認為有害心智的成長,而肉體歡愉太常被忽略或否定了。

於是,人們再也不敢碰觸孩童。對戀童癖與戀童者的恐懼使得人們開始否定青少年感情關係的重要性,而這些關係正是日後塑造出平和個性的力量。事實上,暴力傾向的主要成因之一就是感官愉悅的缺乏;有感官的愉悅,就不容易有暴力傾向,而暴力或愉悅的人格傾向正是在童年時期形成。觸摸、感情與性自由,在對抗憂鬱、暴力與藥物濫用時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但是人們都忙著要保護孩童的「純真」,結果現在做父親的都不太敢擁抱他們的孩子,而幾乎沒有任何
男性敢在小學裡教書。孩子們唯一能夠接觸的男性表率就是電視裡的英雄角色,而這些英雄主要是用蠻力和暴力來取得所需。

一般年輕人對「陌生人」保持一種非理性的暴力,這不是奇事,因為在他們還是孩童的時候就已經被提醒要防範陌生人,他們根本沒機會去接收陌生人的愛。而在我們這個只求表現的競爭社會裡,年輕人很容易就因為恐懼失敗而完全自我失控。如果我們只有在表現優異的時候才能被陌生人接納,那麼我們無力競爭時要在誰身上發洩自己的挫折感呢?
我們應該保護孩童免於對性的恐懼,因為那會使她們無法學習到性可以是一種愛的表達方式。年輕人最初的性經驗大多都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成熟度,而不是柔情的分享情感與愉悅,這就是因為當他們還是小孩的時候,沒有人用具體的行動告訴他們,性可以和激情、愛憐與尊重相連。阻礙孩童心靈與情緒發展的,並不是對他們進行過早的性刺激(或數學、算數、語言、運動、音樂等種種刺激),而是壓抑這種刺激。性就好像踢足球一樣,是一種必須經由教導才會的行為,而且不是由兒童彼此模仿學習,而應該是由成人來教導。當然,成人也可能會濫用自己在生理與心理上的優勢權力,使得孩子們無力或不敢表達自己接納或拒絕成人所提供的性實驗,或者事後也無法結束這樣的關係,因此政治──僅僅為了方便處理──就選擇全面禁絕和特定年齡層之下的孩童發生性接觸。

我喜歡觸摸年輕女孩,因為我相信並感覺那對她們有益。我之所以覺得和她們親近是愉悅的,可能有其道理,因為當我的出發點是為了她們好時,應該不會有什麼壞事發生。能吸引我的主要是年輕女孩,我覺得自己跟同性戀者一樣,對某些我曾經經歷過而且強化了的情感和情境和經驗有著特別的偏好,或者部份是因為我的基因如此,而社會化也是部分原因吧。現在二十五歲的我,和其他同年齡的人經驗某些事情時感覺不同,但是這並不表示我的心理狀態不穩,其實,正因為我有意識的表達自我的情感,所以我才能夠全面的掌控我的情感,也因此我的傾向並不會訴諸於任何強迫的行為。

要是能吸引我的不只是年輕女孩,而是擁有年輕特質的女人,那麼我在現
今的社會中或許會幸運的擁有更多可能性。我與成年人的交往完全正常,也不缺成年朋友,我希望人們不要只看到表面就痛恨我或迫害我,我希望他們能先看看
我的所作所為,希望人們不要因這篇文章來攻擊我,而是透過它來瞭解我的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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